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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6-06-28 | 點閱數: 364
主旨:有關新政府對軍公教退休年金粗暴改革,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代表參與年金改委員會中全力捍衛教師權益,而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代表卻默不吭聲,是否為政府幫兇?詳如說明,惠請轉知所屬,請  查照。 說明: 一、 105 年 6 月 23 日新政府召開第一次年金改革委員會,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下稱全教產)參加「監督年金改革行動聯盟」,集結軍、公、教、勞各團體,於總統府前為全體受僱者奮鬥,在總統府的直播之下,全教產代表劉亞平老師於會中為全國教師奮戰,而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下稱全教總)吳忠泰先生整場幾乎默不吭聲。 二、全教總之會員工會「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卻於 105 年 6 月 24 日發出:「認清『監督年金...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6-06-21 | 點閱數: 292
各位同仁   若要申請 105 年縣內介聘者,請填妥申請表及備齊資料,並於 6 月 24 日中午 12 點前交至人事進行初審。   因作業時間短,請務必準時交件,為免影響其他申請介聘同仁,逾期人事不予收件,請自行送府審查。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6-06-16 | 點閱數: 277
說明: 一、依國家發展委員會 105 年 6 月 14 日發資字第 1051500771 號函辦理。 二、論壇活動內容及報名資訊詳如附件簡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6-06-04 | 點閱數: 241
說明: 一、依據本府 105 年第 1 次廉政會報決議事項辦理。 二、公務員浮報加班費、差旅費及休假補助費等小額補貼款項案件屢見不鮮,對個人名譽及機關形象傷害甚鉅;為加強同仁法治觀念,避免發生類似案件,爰研編旨揭宣導案例供同仁參考。 三、請各機關單位同仁覈實申請差旅費等小額款項,並參考旨揭案例「自我檢視事項」檢視申請過程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另請各單位主管加強考核,留意差假異常或似有不實申領款項情形之人員,如發現異常應即時導正。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6-06-03 | 點閱數: 502
說明: 一、研習目的:訓練縣府及所屬機關一線服務人員口語與溝通能力,促進縣政政策說帖,化解可能之誤解與危機,成為縣政行銷最佳推手。 二、研習時間: 6 月 29 日(星期三)08 : 50-16 : 40【報到: 08 : 30-08 : 50】 三、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1 樓 101 教室 四、授課講師:羅鈞鴻老師【澄意文創志業有限公司聲語表達課程講師】 五、研習對象:公教人員【以一線客服人員及總機為主要參訓對象】,約計 110 名。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至 6 月 22 日 17 時止受理線上報名。 (一)薦送報名: 1、請各獲配薦派單位人事人員或研習業務承辦人員依薦送名額分配表至本所「薦送機關後端管理系統」辦理薦送報名。...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6-06-02 | 點閱數: 275
說明: 一、依據本縣人力發展所 105 年 5 月 12 日嘉人發教字第 1050000858 號函辦理。 二、旨揭課程為多數國家考試之共同科目,為鼓勵人才在嘉就業,特邀請國立中興大學法律系李惠宗教授擔任講座,以輔導本縣優秀青年從事公職。 三、請貴機關利用多元管道,如公共電子看板(跑馬燈)、機關網站首頁等登載旨揭課程訊息,並推薦對象報名參加(不限員工)。 四、檢附原函影本及研習簡章各 1 份。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6-06-02 | 點閱數: 341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嘉?!You are not alone 嘉義縣政府 105 年推動員工協助方案實施計畫、 105 年度整合型心理健康促進、精神疾病防治及特殊族群處遇工作計畫及「猴運來嘉 心歡喜」心理健康網計畫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事項說明如次: (一)研習時間:本年 6 月 17 日(星期五) 14 時至 17 時。 (二)研習地點:本縣人力發展所(創新學院) 101 教室。 (三)研習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公務人員。 (四)講座及主題:邀請臺中榮民總醫院灣橋分院精神部臨床心理師蔡盈盈,講授「職場人際關係」,將撥放「高年級實習生」影片。 三、本課程提供公務人...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室 - 人事室 | 2016-05-31 | 點閱數: 414
說明: 一、依據法務部廉政署 105 年 5 月 11 日廉預字第 10505005890 號辦理。 二、端午節期間為廉政工作重點期間,請同仁嚴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相關規定,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間,遇有受贈財物或邀宴應酬等情,除有本規範第 4 點或第 7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外,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且應即登錄建檔。 三、請各所屬機關、鄉鎮市公所之政風機構落實本規範第 17 點規定,負責本規範之解釋、個案說明及提供其他廉政倫理諮詢服務;受理諮詢業務,如有疑義得送本府政風處處理。 四、為深化對廉政倫理法令之認知,請積極運用下列數位學習平台選修廉政倫理相關課程: (一...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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