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本縣今年承辦104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團體項目-南區決賽,因比賽賽程於105年3月2~13日需長達12天,且比賽場地分別於本縣表演藝術中心及朴子市東石國中操場舉行,因比賽期間需動用學校教師人力資源,故招募各校志工前往支援協助賽務工作相關事宜。
二、各校志工如有意願支援,請於105年2月3日前逕洽本校訓育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