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內政部警政署105年1月26日警署民管字第1050030205號函及嘉義縣政府105年2月15日府授警管字第1050023568號函辦理。
二、演練日期及時間:105年3月21日(星期一)下午13時30分至14時。
三、於演練期間,本校將配合管制人員於室內空間,禁止人員滯留於室外場地,並配合演練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