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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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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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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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7
說明:
一、為推廣全國12至30歲青年參與志願服務,以實際行動關懷本土發展,本署特訂定「加強青年志工服務補助作業要點」(如附件1),提供青年團隊辦理志願服務活動之部分經費補助,請鼓勵學生踴躍組隊報名參加。
二、報名相關訊息說明如下:
(一)報名時間:每年3月1日至4月15日止。
(二)對象:由學生自組團隊,每隊人數為6至30人。
(三)申請程序:採線上申請,請至「區域和平志工團」網站(網址:https://gysd.yda.gov.tw/)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