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內涵: 「友善校園」係以學生為中心、學校為本位,強調尊重、關懷、同理、包容、 安全、參與等涵義,任何教育活動以及輔導管教措施均可建立在「友善校園」上發 展,其主要內涵包括性別平等教育、學生輔導體制、人權教育、公民教育、生命教 育、特殊教育及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等,以培養新世紀所需的「社會好國民、世界 好公民」,並於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訂定宣導主題:「拒絕兒少性剝削-不拍、不 傳、不留、要求助」。
二、計畫目的: 友善的校園風氣,透過各級學校多元化活動規劃及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 助全力支持下,由學校推動友善校園週創意活動,加強實施「加強校園霸凌防制宣 導」、「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強化校園自殺防治 工作」、「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治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瞭解與尊重身心障 礙者」、「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配合執行跟蹤騷擾防制法」、「防制校園詐騙」、 「尊重多元文化理念」之宣導。 各教育主管機關之宣導: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依據地方特 性訂定 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得配合地方重大活動,或結合 2 政府與民間資源,積極規劃以多元、活潑方式辦理「拒絕兒少性剝削-不拍、不傳、 不留、要求助」等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並請縣(市)長(或副縣[市]長或教 育局[處]長)主持,以提升宣導成效。
三、計畫時間: 友善校園週自 113 年 8 月 30 日(星期五)起至 9 月 5 日(星期四)止。
四、年度宣導主題:「拒絕兒少性剝削-不拍、不傳、不留、要求助」
(一)非法網站「創意私房」的兒少性影像案件,引發社會關注及譁然。據統計, 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的通報案件樣態中,「拍攝、製造兒童或少年性交 或猥褻行為之物品」的案件數有逐年增加趨勢,學校應強化「避免成為兒少 性剝削共犯」、「兒童少年不得作為性的客體」、「不性化兒少之價值觀」等議 題之教育宣導成效,積極引導學生「不拍、不傳、不留、要求助」,建立正 確的自我保護觀念及求助管道,並培養危機意識,同時增進教師、家長及社 區民眾對兒少性剝削防制議題的認識、相關法令規範之認知及瞭解相關求助 管道,減少兒少性剝削憾事發生。
(二)本部業於 113 年 3 月 14 日函頒「學校處理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事件指引」, 內容包含法律依據、進行相關通報、校內防治保護及校外資源連結。如他人 或自己遭遇私密照被散布時,得向性影像處理中心 (https://twncii.win.org.tw/)線上申訴,或撥打私 ME 專線(02-66057373)申訴協助移 除影像;並可同時通報警方或向社政單位求助(113 專線或「社會安全網-關 懷 e 起來」(https://ecare.mohw.gov.tw/)線上諮詢)。
(三)各教育主管機關之宣導: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依據地方 特性訂定 113 學年第 1 學期友善校園週實施計畫,得配合地方重大活動, 或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積極規劃以多元、活潑方式辦理「拒絕兒少性剝削 -不拍、不傳、不留、要求助」等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活動,並請縣(市) 長(或副縣[市]長或教育局[處]長)主持,以提升宣導成效。
五、重要宣導事項:
(一)加強校園霸凌防制宣導: 1. 本部為綿密校園霸凌事件反映網絡,有效發掘校園霸凌事件,並給予 民眾適切之協助與諮詢,以提升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之即時性,設立「反 霸凌專線電話 0800200885」,自 111 年 8 月 30 日起,將冗長之反霸凌 3 專線電話號碼改為「1953 四碼專線」,以便於民眾記憶,即是及時讓有 需要的當事人或發現之旁觀者,能立即反映尋求協助。透過「教育部 反霸凌專線電話 1953」將身旁的霸凌事件反映出來,給我們知悉,以 消弭校園霸凌行為。 2.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於 113 年 4 月 17 日修正發布,學校每學期應辦理校 園霸凌防制及輔導知能相關之在職進修活動,或結合校務會議、導師 會議或教師進修研習時間,強化校長、教職員工班級經營及校園霸凌 防制之知能、意識及處理能力。利用各項教育及宣導活動,向校長及 教職員工說明校園霸凌防制理念及事件調和、調查、處理程序,鼓勵 校長及教職員工依法檢舉,以利學校即時因應及調和、調查、處理。 3. 學校對於學生應鼓勵及教導如何理性溝通、積極助人及處理人際關係, 以培養其責任感及自尊尊人之處事態度;針對學生及家長提升校園霸 凌防制之知能與意識,鼓勵學生及家長檢舉、協助及作為旁觀者適當 介入,以及早制止與化解。 4. 學校接獲檢舉,應初步了解是否為調查學校,並對學生啟動關懷輔導。 知悉或接獲檢舉學生疑似有違法或不當行為,經查證後,教師及學校 應對該學生提供適當心理諮商與輔導、採取適當管教措施、移送權責 單位依法定程序予以懲處及其他適當措施,已達到預防及輔導先行之 原則,積極預防校園霸凌事件發生。
(二)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校園活化機制應從預防、應變及復原三面向著 手: 1. 預防: (1) 落實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各級學校每學期必須依據校園安全維 護工作自我檢核表進行校園環境安全自主檢核(包括自我防護與保 護、科技防衛及警監系統、門禁管理、安全巡查、聯繫合作、緊急應 變、環境管理與設施、其他等八項應有當責作為)。 (2) 進行校園安全演練:學校每學期應定期或不定期進行人為或天然災 害演練,以因應災害發生時,能即時處置。 (3) 運用科技防衛-智慧安全校園:現已是資訊科技時代,已有部分學校 運用資訊科技技術建置相關校安設備,所以建議各校應朝向此方向 發展,以提升校安管理效能。 (4) 建立跨單位合作機制(警、消、衛、社、民):學校平日即應建立跨單 位合作機制,平日積極聯繫,至災害發生時才能整合校內外資源協處。 4 (5) 設立專責發言人:學校設立專責發言人,統一對外發言。 2. 應變: (1) 校安事件分為八大類,區分為「依法規通報事件」、「一般 校安事件」及「緊急事件」。 (2) 進行校安通報,必要時對校內師生示警:校安事件發生時應依相關規 定啟動必要處理機制,必要時對校內師生示警,並於時限內完成通報 不要隱匿。 (3) 重大緊急必要事件立即聯繫校內外窗口及本部校安中心協處:重大 緊急校安事件時除聯繫校內外窗口,統合資源應變處理外,亦應同步 電話通知本部校安中心,本部校安中心也將提供必要協助。 3. 復原:整合校內外資原展開復原工作。 (1) 硬體:全面檢視校園安全設施。 (2) 人員心理健康:必要時,針對師生進行心理輔導。
(三)強化學生身心健康與輔導: 1. 學生輔導應由全校教師共同參與,落實三級輔導機制,加強導師制度 與知能,並透過四區輔諮中心與區內學校協力合作,使校園心理健康 輔導體系更縝密。 2. 為積極促進學生身心健康輔導,幫助學生透過課程教學及活動參與等 方式,覺察自我身心狀態,並協助相關人員(含導師、專業輔導人員 等)提升專業知能、增加敏感度。教育部鼓勵並補助大專校院推動校 園心理健康促進方案,以協助大專校院提升校園心理輔導支持系統, 進而強化大專校院學生身心教育及輔導工作之專業性,營造溫馨而健 康的學習環境。 3. 鼓勵學校設置身心調適假,如學生使用身心調適假,校內宜適時啟動 關懷機制,運用全員輔導精神,並視其需求連結相關資源,如轉介心 理諮商輔導、就學輔導、生活支持、經濟協助、資源諮詢、醫療轉介、 法律扶助等各類專業服務。
(四)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 1. 落實校園安全文化,依本部 111 年 6 月 2 日修訂「校園學生自傷三級 預防工作計畫」,執行三級預防工作,強化早期發現及早介入關懷、事 件發生後之危機處理與後續輔導追蹤,並督導學校加強校園建物防墜 安全檢查,減少危險因子、提高保護因子,增進學生心理健康。 2. 依校內危機應變機制,設立 24 小時校安通報求助專線,訂定自我傷害 5 事件危機應變處理作業流程,並定期進行校安通報、自殺防治通報及 身亡事件處理流程演練;宣導學生可利用相關資源。 3. 「校園心理健康促進與自殺防治手冊」與懶人包已放置於本部學生事 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學生自我傷害防治專區」 ( 網址: https://reurl.cc/Vz7v8Q ),請結合相關會議及活動適時宣導「1 問 (主動關懷、積極聆聽)、 2 應(適當回應、支持陪伴)、 3 轉介(資源轉 介、持續關懷)」的守門人關懷知能。
(五)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1. 新興混合型態毒品逐漸在年輕族群間流行,此類毒品除有精美包裝之 特徵,易降低施用者對於毒品的警戒性外,混合型態多為二種以上作 用相似或相反的物質混合,對身體的危害不確定,確有相當高的致死 率。為加強校園師生對防制毒品知能,請各級學校持續運用行政會議、 導師會議、正式或非正式課程等時機加強新興毒品的辨識及反毒技巧, 並從生活技能及自主健康管理等方面切入。另請提醒學生不可輕易食 用及持有偽裝成糖果零食、咖啡包的新興毒品,並留意電子煙可能添 加違法毒品及管制藥品之情況(宣導教材已掛載於本部防制學生藥物 濫用資源網)。 2. 反毒工作是一項社會工程改造,需要大家共同參與,讓我們共同攜手 保護學子身心健康、快樂學習,關心孩子在校內外學習、交友及生活 狀況,讓孩子維持規律生活作息,從事正當休閒活動。
(六)防治校園親密關係暴力事件: 1.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63-1 條新增規定,被害人年滿十六歲,遭 受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施以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情 事者準用相關法條之保護,並列入「親密關係伴侶」之定義,指雙方 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之社會互動關係。 2. 因應近年發生之親密關係暴力事件,請學校持續宣導校園性侵害性騷 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 7 條及第 8 條有關「專業倫理」及「不得以強 制或暴力手段處理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衝突」之規定,並加強落實情感 教育與情感衝突處理相關之宣導與個案諮商,以避免類此事件再發生。 3. 拒絕親密關係中情緒勒索式的互動方式,遇有情感困擾或人身安全的 問題,應請及時向學校輔導室/諮商中心求助,由學校啟動輔導協助機 制。
(七)瞭解與尊重身心障礙者: 6 1. 請相關承辦人於規劃活動時,先行查詢相關資料,瞭解各種障礙類別 之特殊性及其特殊需求,不一定要為所有障別準備資料,但有人需要 時,即可提供服務。 2. 請瞭解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及其相關解釋(如第 4 號一般性意 見)之規定,並瞭解不歧視、通用設計、無障礙(Accessible/可及)、 合理調整(Resonable Accommodation)、平權措施/差別待遇等內涵。 3. 於規劃活動時,可邀請障礙者共同參與。宣導或活動資訊可留有「無 障礙聯絡資訊」,包括電話、傳真、 Line 等多元管道,以利各類障礙者 諮詢(例如聽障者無法使用一般電話,而需要使用傳真或 Line)。
(八)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 行政院目前研訂「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之定義為「透過網路或數 位方式,基於性別之暴力行為。即針對性別而施加他人之暴力或不成 比例地影響他人,包括身體、心理或性之傷害、痛苦、施加威脅、壓 制和剝奪其他行動自由等。」(參酌 CEDAW 一般性建議第 19 號第 6 段 意旨),並分類為 10 類型,其中校園常見類型包括: 1. 惡意或未經同意散布與性/性別有關個人私密資料:惡意或未經同意而 散布與性或性別有關之文字、聲音、圖畫、照片或影像等個人私密資 料。 2. 網路性騷擾: (1) 未經同意逕將猥褻文字、聲音、圖畫、照片或影像等資料傳送他人, 如:傳送具露骨性意味之電子郵件或簡訊;於社群網站或網路聊天室 發表不適宜或具侵略性挑逗言論等。 (2) 對於他人實施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或性騷擾防治法所 定性騷擾行為。 3. 基於性別貶抑或仇恨之言論或行為: (1) 對他人之性別、性傾向或性別認同等,發表貶抑、侮辱、攻擊或威脅 等仇恨言論。 (2) 基於性別,對於他人之行為或遭遇,進行貶抑或訕笑,如:穿著性感、 婚前性行為或遭受性騷擾等。 (3) 鼓吹性別暴力。 4. 勒索:以揭露他人性私密資料(文字、聲音、圖畫、照片或影像等) 為手段,勒索、恐嚇或脅迫他人。 本部業將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類型列入校安通報,倘發生相關事件, 7 學校應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與所列定義、類型及內涵,於 24 小時內辦 理通報,並依法辦理調查及教育宣導。另本部已於 111 、 112 年製作「數 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文宣品」(含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專校院版本), 並列於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數位/網路性別暴力防治專區」 (https://reurl.cc/MXEDKK),請廣為宣導,落實數位/網路性別暴力「五 不四要」之原則。「五不」包括不違反意願、不聽從自拍、不倉促傳訊、 不轉寄私照、不取笑被害,「四要」則包括要告訴師長,要截圖存證,要 記得報警,要檢舉對方。
(九)請各校落實推動人權教育、法治教育、品德教育、生命教育、資訊素養與 倫理,以增進友善校園之基礎: 1. 請各校賡續強化各級學校親師生與行政人員認識各項國際人權公約, 持續暢通學生參與公共事務之管道並建立參與及溝通審議之機制,並 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推動,融入課程及發展教材,營造落實人 權保障、重視公民責任、相互尊重與包容之友善教育環境。 2. 請各校持續依據「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畫」,辦理學生基本法律知識及 新興議題推動及宣導,落實中小學學生自治活動,如班會、自治市長 等,強化民主法治觀念素養,並結合社會及民間相關資源,協助學校 推動法治教育。 3. 請各校持續本部品德教育促進方案理念及地方/學校特色需求,融入品 德核心價值(尊重生命、孝悌仁愛、誠實信用、自律負責、謙遜包容、 欣賞感恩、關懷行善、公平正義、廉潔自持等),透過跨教育階段別合 作、與社區合作、與民間團體及所在縣市合作等方式,積極結合學術 單位、家長團體、民間團體及媒體網路等資源,以提升品德教育實施 的深度與廣度,培養學生兼具人文素養、專業謀生能力及多元軟實力, 進而深耕臺灣品德文化。 4. 請各校將資訊素養與倫理教育融入相關課程或於親師生活動中多方運 用,教導學生在使用網路時應該要遵守網路禮儀、辨識短影音內容、 留意個人資料保護、遠離網路沉迷及注意自己的隱私安全,提醒學生 以合理、負責及正向的方式使用網路,以培育具有資訊倫理與健康上 網良好習慣的現代國民(宣導資料已掛載於本部中小學資訊素養與認 知網)。 5. 請各校依據「教育部生命教育推動方案」,持續透過政策發展與方案推 動、師資培育與知能精進、課程教育與多元活動、社會實踐與家庭推 8 廣、研究發展與國際接軌五個面向,結合在地特色並深耕校園生命教 育文化。
(十)請各校配合執行跟蹤騷擾防制法: 1. 跟蹤騷擾防制法已於 111 年 6 月 1 日施行,第 2 條第 2 項第 4 款規定: 「各級學校跟蹤騷擾防制教育之推動、跟蹤騷擾被害人就學權益維護 及學校輔導諮商支持、校園跟蹤騷擾事件處理之改善等相關事宜」,以 保護師生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免於 受到跟蹤騷擾行為侵擾。 2. 經本部整合跟蹤騷擾防制法及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性平法)之 校園性騷擾防治事項,請依「行為辨識」、「人員適用」、「依法通報」 及「調查保護」之處理機制及流程辦理( 111 年 5 月 9 日臺教學(三) 字第 1110042353 號函): (1) 事件適用性平法者:倘行為人及被害人之身分符合性平法第 2 條第 7 款規定,屬疑似校園性騷擾事件,應依法完成通報;續經依性平法申 請調查或檢舉者,即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依法調查處理、提供 受教權等保護,並依法處置及提供輔導協助。另有跟蹤騷擾情形者, 學校得協助被害人向警察機關報案,續由警察機關受理及調查。 (2) 事件未適用性平法者:倘行為人及被害人之身分未符合性平法第 2 條 第 7 款規定,或被害人為跟蹤騷擾防制法第 3 條第 2 項規定之特定 人有關之人,仍應辦理相關通報;並請警察機關依跟蹤騷擾防制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受理及調查,由學校依跟蹤騷擾防制法規定, 執行 被害人就學權益維護及輔導諮商支持。 3. 請各校善用臺教學(三)字第 1110049539 號函檢送內政部警政署「跟蹤 騷擾防制法宣導海報」電子檔、臺教學(三)字第 1110054882 號函檢送 相關部會「跟蹤騷擾防制」教育宣導資源及臺教學(三)字第 1120002472 號函檢送內政部警政署「認識數位網路/妨害秘密等新型 態跟蹤騷擾犯罪」宣導懶人包,向師生辦理多元方式宣導。
(十一)請各校辦理性別平等教育日宣導活動 1.本部業將 4 月 20 日訂為「性別平等教育日」,並已納入 112 年「紀念 日、節日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之日」一覽表,請配合辦理。 2.為引導學校在政策規劃、學習環境與資源、課程教材與教學、校園性侵 害性騷擾及性霸凌之防治等各面向整體推動,以建構性別友善校園環境, 進而擴及影響力至家庭及社會。使各級學校師生重視性別平等教育之推 9 動,教育部特訂定性別平等教育日,以期透過課程與活動等教育連結, 建立教職員工生性別意識,深化性別平等教育在校園之實踐。 3.教育部鼓勵學校可自行配合校務活動行事曆或透過召開性別平等教育 委員會擬定學年性別平等教育計畫時妥適規劃,舉辦系列宣導活動以響 應性別平等教育日(採鼓勵性質非強制規定),規劃議題及內容可廣納多 元性別族群議題,如關注性少數、女性勞工權益等。
(十二)防制校園詐騙: 1.目前詐騙手法多變,詐騙案件層出不窮,為避免更多學生遭受詐騙,請 各校於持續運用相關集會、正式或非正式課程等時機,落實辦理反詐騙 宣導,並運用各級學校寒、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強化宣導 作為,提高學生警覺能力,並邀集家長參與了解,才能避免更多學生受 害 。 ( 相關宣導 素材與資源 公告於 教育部詐騙防制專區網站 https://www.edu.tw/AF/Default.aspx)。 2.各級學校發現學生疑似遭受詐騙事件時,即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 報作業要點」,落實個案通報作為,並由教育主管機關指導學校應變處置、 積極協助受害學生。 3.提醒各校可透過查詢內政部警政署「165 全民防騙網」網站公告資訊或 加入內政部警政署 165 反詐騙 LINE 官網下載最新詐騙手法,並簽訂「校 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學生涉入詐騙案件時可即時獲得警方協助。
(十三)尊重多元文化理念: 1.臺灣原住民區分有泰雅族、賽夏族、布農族、鄒族、邵族、排灣族、魯 凱族、卑南族、阿美族、雅美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 賽德克族、拉阿魯哇族及卡那卡那富族等 16 族。 2.原住民族各族有其不同的語言及文化,呈現多樣化且各具有其獨特性, 藉由各類描寫藝術、音樂、舞蹈、歌謠、傳說、身體裝飾、織繡與木雕 等藝術表現,傳遞其族群生活經驗、泛靈信仰與宇宙觀,呈現多元文化 特色,使人感受其獨有的生活智慧與背後蘊藏的文化精神。 3.為正確尊重多元族群文化的理念,傳遞臺灣最珍貴的原住民族文化價 值,國人應尊重與瞭解各族群多元歷史與文化,進而欣賞各族文化的豐 富與美麗,以建立一個更為開放與多元之環境。 4.依據 108 年修正之「原住民族教育法」,原住民族教育的對象,從原住 民學生擴大到全體師生及所有國民。教育主管機關推動教育政策時,應 促進全體國民認識與尊重原住民族,並提供學校教職員生多元文化與原 10 住民族教育基本知能及專業成長。(相關宣導資源可參考教育部原力網資訊分享) 5.原住民族語言是國家的語言,也是我國重要的文化資產,但目前面臨急 劇流失、亟待復振的困境,因此延續與保存原住民族語言至為重要,且 刻不容緩,爰請各校協助宣導現行原住民學生升學制度係為加強族語之 傳承,故鼓勵原住民學生考取族語認證,以保障其教育權,提升原住民 族教育水準,達到文化保存的目標。(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共同研擬 「鼓勵原住民學生考取族語認證的升學制度」之說明,可於教育部網站 之「認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綜合規劃司-資料下載」參閱)
六、一般規定:
(一)請教育部國教署簡任視察及各縣(市)聯絡處於友善校園週內至少分別 抽查訪視轄區內 3 所以上學校之教育宣導活動,並優先以各直轄市、縣 (市)政府教育局(處)規劃辦理之活動場次為訪視學校。
(二)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督導轄屬學校落實辦理友善校園 週教育宣導活動(駐區督學於友善校園週內至少抽樣訪視轄區內 3 所以 上學校之教育宣導活動),及彙整轄屬學校推動友善校園週成果。
(三)為落實本計畫宣導主題:「拒絕兒少性剝削-不拍、不傳、不留、要求助」, 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規劃辦理主題宣導活動內容,並 請縣(市)長(或副縣[市]長或教育局[處]長)主持,以提升全民共同推 動友善校園之宣導成效。(各直轄市、縣【市】活動規劃資訊,請於 113 年 8 月 9 日以前提供教育部國教署彙辦)
(四)各校應於友善校園週期間,運用朝會或週會等大型集會場合,由校長對 全校師生宣導「拒絕兒少性剝削-不拍、不傳、不留、要求助」等資訊, 另外,重要宣導事項包括「強化校園安全防護措施」、「強化學生身心健康 與輔導」、「強化校園自殺防治工作」、「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防治校園親 密關係暴力事件」、「瞭解與尊重身心障礙者」、「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 「配合執行跟蹤騷擾防制法」、「防制校園詐騙」、「尊重多元文化理念」等 友善校園週教育宣導重點,實施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 育、特殊教育、資訊素養與倫理及性別平等教育,以正向推動相關防制作 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