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嘉縣財政稅務局「105年度結合統一發票推行辦理地區性租稅教育及宣導執行計畫」辦理。
二、旨揭比賽對象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教師組,獲獎學生頒發獎金及獎狀,學生組前三名指導老師建請予以嘉獎乙次,教師組第一名給予嘉獎乙次,第二名、第三名、優選及佳作給予獎狀乙紙。
三、有意願參加者,請於105年4月 15日(星期五)前逕洽本校學務處訓育組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