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暨所屬機關及各鄉鎮市公所資訊安全廉政平台實施計畫及本府政風處 106 年 5 月 18 日奉核簽陳辦理。
二、邇來發生某單位因疏未留意,將不宜上傳網路之資料上傳網路,雖嗣後發現不妥將該資料自網站上刪除,惟於資料存續於網路之際,業遭 Google 搜尋引擎將該資料連同網頁儲存為「庫存頁面」,導致該資料自網站上刪除後,仍可透過 Google 之功能連結到前開「庫存頁面」,並下載相關檔案。
三、據上,請各單位留意上開「庫存頁面」功能,勿將不宜上傳網路之資料上傳,以維護機關資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