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本縣 107 學年度國民中學候用校長主任甄選謹定於 107 年 12月 16 日(星期日)假本縣太保國中 3 樓會議室受理報名及資績積分審查,並於 108 年 1 月 26 日(星期六)及 27 日(星期日)假本縣太保國中辦理筆試及口試。
二、 本次甄選預定擇優錄取國中候用校長 3 名、國中候用主任 20名。
三、 其他相關規定,請自行參閱甄選儲訓簡章及資績積分標準表。
四、「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業經教育部修正法規名稱為「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爰本縣 107 學年度國中小候用校長主任甄選儲訓簡章中,選擇題命題範圍「( 12 )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之文字,亦配合修正為「( 12 )國民中小學辦理戶外教育實施原則」。
嘉義縣政府 107 年 11 月 29 日府教發字第 1070245786 號
嘉義縣政府 107 年 11 月 26 日府教發字第 1070243003 號